唐山制定农村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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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制定农村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

唐山制定农村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

文章来源:唐山人才网
2023-09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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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市场监管局对涉及农村、社区食堂管理的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、国家标准等进行梳理归纳,并结合专题调研结果,出台了《农村、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》,更好守护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助力打造更有品质、更有温度的公共服务。

开在群众“家门口”的社区食堂、农村食堂,承载着群众满满的幸福感和满足感,尤其利于解决老年人用餐难题。除了是否方便、便宜这些关注点外,群众最关心的还是食品安全问题。

《工作指南》以简洁明了的条文形式,从许可管理、制度管理、人员和设备管理、食品及原料采购、食品贮存和加工、食品留样、餐饮具清洗消毒、餐厨废弃物处理等8个方面,进行规范指引,确保广大食堂开办者及从业人员读得懂、弄得通、可操作。同时,为农村、社区食堂提供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》《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》《食品贮存管理制度》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》《餐饮具清洗、消毒管理制度》《食品留样制度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,方便其参照制定并贯彻执行。

《工作指南》明确,农村、社区食堂开办者应取得相应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食品小作坊、小餐饮登记证》;依法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;采购食品及原料应索取票证并留存;参照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进行食品贮存、加工制作;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,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;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。同时列明农村、社区食堂不得采购、使用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清单。

市市场监管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处处长李雪东表示,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监管、服务并重,开展农村、社区食堂专项检查,从食堂主体资质、从业人员健康、食品原料采购、索证索票、食品加工制作、备餐供餐、食品留样、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检查,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。组织《工作指南》专题培训,详细解读具体条款,引导农村、社区食堂更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同时,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农村、社区食堂筹建时,按照《工作指南》提前介入指导,避免其在改扩建过程中走弯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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